原标题:穿越大半个河西走廊,只为兑现承诺
四月的北方小城,空气中透着几分清冷,天还没亮透,在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,几名执行干警已经上了车,整装待发。
这次执行的是一起借款纠纷案,总欠款将近400万元,之前只执行到位30万元。
还有近370万元没有执行到位,当事人又申请恢复执行,标的额较大,失信被执行人又很难对付,案件怎么执行?
车子摇摇晃晃,一路向西,窗外的景色渐渐甩在身后,四月的北方绿意渐浓,干警们无心看风景,一个个心事重重。
3个多小时后,车子终于到达张掖市——一个离古浪县300多公里的城市。为了不惊动被执行人李某,到达张掖后,执行干警于才年这才给李某打了电话。几经波折后,终于从一个饭局上把李某找到。
“欠王某的钱,你打算怎么办?”于才年开门见山。
“我现在没钱。”李某语气冰冷。
见李某一副耍赖的态度,执行干警将他带上了警车。
李某上次就因该案被采取过强制措施,李某老婆当时百般阻挠,但经过执行干警们的努力,还是执行到了一部分。在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后,案件以终本结案。
“终结本次执行,简称终本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(试行)》中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,所有条件同时具备后,才能终本。”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葛中和说。
李某是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2015年,3名原告和李某签订合作开发协议,李某先后分4次向原告借款270万元。后来该项目迟迟未能启动,经双方协商,李某向原告出具了借款和经济补偿金的欠条。因到期后无法偿还借款,被告公司又同原告签订了以房抵债协议。结果,被告公司未按约定交房,且该房屋已被他人预售登记。据原告诉请和查明的事实,法院依法撤销了双方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,并判决被告公司和李某偿还3名原告借款本息。
回来路上,执行干警一直给李某做思想工作,李某却不为所动,只有两个字——“没钱”。直到车子开进法院,李某都没改口。
在执行局办公室里,李某低头不语。
“把你从几百公里外请到这里,不是看你沉默的,该解决的事情终归要解决啊!”看到李某这个样子干警们也很着急。
为了这个案件,花费多少人力物力财力,这次又驱车几百公里,4名干警日夜轮流看守,其中的辛苦只有干警们自己清楚。
“剩下的钱打算怎么给?”执行干警谢建国问。
见李某依旧不为所动,葛中和将话挑明:“你的情况,我们法院一清二楚,不要抱侥幸心理!”
几轮攻势下来,李某明显感觉到了压力。历时一天一夜,在执行干警的工作下,申请执行人同被执行人李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,李某将自己名下一层商铺抵顶给原告,另给付部分现金。
案件结了,干警们总算是松了一口气。
来回600多公里,执行干警穿越了大半个河西走廊,目的只有一个——兑现法律承诺,让胜诉当事人尽快拿到“真金白银”。
“这几年,我们一年的执行案件在1700件左右,结案率达到了92%以上。为了尽快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,我们可谓是想尽了一切办法。但是,当事人对我们的执行工作仍然不太满意,为什么?我觉得,一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多新期待和新要求;二是我们的执行工作确实还存在很多不足和差距;三是我们的司法理念需要转变,这是最根本的。”谈及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,葛中和直言不讳道。
“案件不是越多越好,我们不是跑得越远越好。参与经济活动一定要有风险意识,更要讲诚信。只有这样案件才会越来越少,整个社会才会更和谐。”看着窗外天色渐暗,大家感慨道。(唐鹏科)